團費及小費說明 1.本行程將以『聯合方式』出團,最低出團人數為16人以上(含),台灣地區將派遣合格領隊隨行服務。出發前七天如未達16人基本成團人數,已繳付之訂金將全額退還。 2.本報價已含兩地機場稅、燃油附加費、每位旅客1000萬履約保證險、500萬意外責任險暨20萬意外醫療險(依法規規定,70歲以上及14歲以下最高投保金額為200萬意外責任險暨20萬意外醫療險)。 3.本報價不含行程中未標示之純私人消費:如行李超重費、飲料酒類、洗衣、電話、電報及非團體行程中包含交通費與餐食等。 4.本報價是以雙人入住一房計算,如遇單人報名時,同團無法覓得可合住的同性旅客,需補單人房差。 5.若為包(加)班機行程,依包(加)班機航空公司作業條件,作業方式將不受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中第二十七條規範,如因旅客個人因素取消旅遊、變更日期或行程之履行,則訂金將不予退還,請注意您的旅遊規劃。 6.本報價不含日本專業導遊從業人員之[小費] ,因為導遊為無底薪制,以下就必要給予之小費供您參考: 導遊+司機小費每日每位貴賓NT$250 7 .團體報名確認後請繳交訂金NT$10000,尾款請於七天前繳清。【如逢旺季或客滿,航空公司要求提早開立機票,繳交尾款時間將依航空公司規定辦理,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8 .如因個人因素無法成行,為保障消費者及本公司雙方平等互信之權力義務,旅客報名繳交訂金後,一切法條精神依據觀光局公佈之『國外旅遊定型化合約書』為主。 9 . 如需北高接駁者,需加收票價,因屬額外追加之機位,故無法保證一定取得,若機位無法OK時,則已繳付之北高段票價將退回。 航班及飯店說明 1.本行程使用團體來回經濟艙機票,無法延長天數、更改航班及日期,旅客若於途中脫隊,視同自願放棄,無法另外退費。【團體機票一經開票無退票價值,故於開票後或當日臨時取消出發者,無法辦理退票】 2.飯店及航班皆不可指定,最終確認以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 3.本行程使用之票種為團體機票,因此無法累積航空公司哩程數、不可事先指定座位或劃位。 ※航空公司是依照乘客之英文姓名之字母先後順序作訂位紀錄以及機上座位排序。 4.旅客若需高北高接駁,請於報名時同時告知服務人員,由於接駁機為額外需求之航段,且班次不多,本公司並不能保證100%訂得到您所需求的航班。 5.日本飯店房型除和式房外,皆為兩張小床,如需一張大床之房型請於報名時告知服務人員,我們將為您向飯店提出需求。但大床房數有限,是否住得到大床房需以當天入住情形為主,敬請見諒! 6.日本飯店房間坪數較小,多為18~21㎡不等,故少有3人房型,如需加床團體三人房可能會是: (1)一大床+一行軍床 或 沙發床 (2)二小床+一行軍床 或 沙發床 (3)一大床+一小床,可做需求但不保證會有,會以當天入住情形為主! (4)若無需求到三人房請分出一人與他人同住,敬請見諒! 7.日本飯店床頭無須放小費,除茶包免費外,客房內或冰箱放置的零食、酒或飲料等,使用後請自行登記並至櫃台結帳。 8.如需加訂特殊餐食,請事前跟您的業務專員需求。 9.素食者貼心小叮嚀:因國家風俗民情不同,日本的素食者大多可食用蔥、薑、韭、蒜、辣椒、蛋、奶等食材,與國人之素食習慣有所不同。日本團體用餐除了華僑開的中華料理餐廳外,多數皆以蔬菜、豆腐、等食材料理火鍋為主。若為飯店內用自助餐或在外一般餐廳用餐,料理變化較少多數以生菜、漬物、水果等佐以白飯或麵類主食。敬告素食旅客前往日本旅遊,可自行準備素食罐頭或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 行程說明 1.若遇當地特殊情況、氣候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如大風雪、火山、颱風、地震、塞車、觀光景點休假等因素,為讓行程能安全、順利、流暢進行,本公司保留變更順序之權利與義務。但絕對忠於行前說明會資料,採取緊急行程應變措施,飯店、景點、餐食將不會有所遺漏,如果遇到景點休館,均以退費處理,敬請見諒。 2.為顧及消費者旅遊安全,並為維護團體旅遊品質與行程順暢,本行程恕無法接受行動不便或年滿70歲以上之貴賓單獨報名;如有行動不便或年滿70歲以上之貴賓欲參與本團體行程,必須至少有一位以上可相互照料之同行家人或友人一同參團,且經雙方確認後,確實並無不適於參加本團體行程之虞者,方可接受報名,感謝您的配合。 3.本行程設定為團體旅遊行程,故為顧及旅客於出遊期間之人身安全及相關問題,於旅遊行程期間,恕無法接受脫隊之要求;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建議您可另行選購團體自由行或航空公司套裝自由行,不便之處,尚祈鑒諒。 4 .鑒於今年日本旅遊市場對大陸、東南亞市場開放,飛日航班增加,日本飯店公不應求、時常發生預訂住宿地區全部飯店滿房狀況,顧此茹御到飯店滿房情形,本公司會極力安排協調替代之住宿地區及飯店以保障旅遊品質,並同時保留調整飯店或同級之權利,敬請了解! 5 .日本國土交通省於平成24年6月(2012年)27日發布最新規定,每日行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計算方式以車庫實際發車時間至返回車庫時間為基準),以有效防止巴士司機因過(疲)勞駕駛所衍生之交通狀況。 6 .日本新入境審查手續於2007年11月20日起實施,前往日本旅客入境時需提供本人指紋和拍攝臉部照片並接受入境審查官之審查,拒絕配合者將不獲准入境,敬請瞭解。 7 .自2008年6月1日起,日本交通法規定,基於安全考量,所有乘客(包含後座)均需繫上安全帶。 簽證須知 1.本行程適用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賓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請先自行查明出入境(台灣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日本交流協會台灣事務所)之相關規定,報名時並請主動告知您的服務人員。 2.日本政府對入境日本國內之台灣居民,實施免簽證措施規定如下: (1)持有效台灣護照(僅限護照上記載有身分證字號者)、護照效期為在入境當天算起六個月以上,且在有效期內返回本國或僑居地者。 (2)赴日目的以觀光、商務、探親等短期停留目的赴日時(以工作之目的赴日時,則不符免簽証)。 (3)停留期間不得超過90日之期間。 (4)出發地、入境地點無特別限定。 軍人/役男/接近役齡男子出國須知 1.若您是軍人者→出國必須蓋兩種章: 【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 【 年 月 日之前同意出國 字第 號核准】 2.若您是役男者→出國前必須前往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兵役科(課)蓋兩種章: 【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 【役男出國核准 年 月 日前一次有效 縣 市公所】 ※役男是指年滿十九歲當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滿三十六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男子。 ※請注意: 旅客護照(證照)若要自帶必須與旅行社簽屬證照自帶切結書,若歸責於貴賓證照自帶而未攜帶者,如於起飛40分鐘關櫃前無法送達證照,視同當日取消,將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由貴賓自行負責。 |